提款方式:
客户可透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提款指示,以书面形式填妥并签署 提款表格 后,传真到 +852 2323 1661; 电邮到 cs@conrad-is.com.hk。
提款指示截止时间为香港时间中午十二时,之后的申请将在下一个工作日处理。
注意事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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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如无指定,将以支票形式存入您指定的银行账户; |
2. |
如您的接收银行非香港本地银行,请在下达提款指示前请先向接收银行确认是否接受我司的汇入款,我司不承担因汇款被退回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; |
3. |
我司无法提供将人民币从香港汇入到中国内地银行的服务; |
4. |
电汇到中国内地银行,请于提款指示备注栏内写上收款银行资料如 : 开户银行名称、分支行全称、地址、电汇代码; |
5. |
提款所产生之手续费由客户承担,有关费用将从提取之款项内扣除,有关提款方式及相关费用如下: - 支票及转账(只适用于收款银行为香港本地银行):免手续费;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