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重複申請IPO事宜

致尊貴的客戶:
 

根據香港聯交所《證券上市規則》,新股重複申請是指同一人作出超過一項申請;或一人申請認購證券的數目超過發售總數的100%。
《規則》亦註明,同時在同一組或兩個組別所作的重複申請將不獲接納。
如閣下曾在本公司及其他證券公司重複申請認購新股,則違反香港聯交所《證券上市規則》;為了維持新股配發的公平性及審慎監察程序,因此本公司將有機會自動取消客戶的申請認購。

歡迎廣大客戶致電(852) 3980 2300 / 400 1200 902 服務熱線或電郵至cs@conrad-is.com.hk進行業務諮詢,並提供您的寶貴意見。


Conrad Investment Services Limited
2021年6月25日